服務學習課程簡介

基礎課程

包括課程理念、服務利他、機構簡介、 行前說明等等,融合於人文精神課程中實施。

服務實作

學生至校外社會、社區機構進行公益服務,共20小時。(不含社團活動)

反思激勵

融合於人文精神課程中,或由「服務學習導師」於服務後實施。

實施年級

大一&大二

 

 

課程

人文精神

 

行動服務

服務實作

 

服務滿20小時

畢業條件之一

可於學期中或寒暑假進行

時數達滿20小時

課程目標

1.      結合全校核心通識「人文精神」課程,採「融滲式」教學法,服務理論與服務實作,同步實施。

2.    「課程內容:服務學習課程為零學分之必修課程,學生畢業門檻為20小時校外服務實作。具體內容包括:基礎課程、服務實作、反思與激勵。

3.      課程師資:校內有「人文精神老師」、「服務學習導師」、「志工教師」、「帶隊教師」; 校外有「機構督導」。

4.      實施對象:四技日間部一、二年級學生,均須修習「服務學習」課程。

其他說明:

1.    轉學生、復學生,依所隸屬的個人「課程總表」實施。

2.    領有殘障手冊之學生,可自由選擇抵免或參與合適之服務方案。